原标题:青岛出台实施方案,到2025年底,重点培育10个区域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0个区域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100个农民合作社、100个家庭农场
“双十双百”行动:“提质强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强更优
●将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技术集成和推广应用,通过“生产+服务”提高大田技术到位率。
●培育过程中,重点聚焦推动规范提升。推广使用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软件,提供农民合作社委托代理记账服务,引导家庭农场应用信息化财务记账工具,规范记录收支、库存等,增强成本核算意识。
●注重促进融合发展,进一步做强做优。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成长为规模适度、生产集约、发展绿色、效益良好的家庭农场。引导家庭农场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最佳规模效益。
●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带动能力,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
日前,青岛出台《青岛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双十双百”提质强能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重点培育10个区域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0个区域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100个农民合作社、100个家庭农场,引领全市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专业、机制灵活的农事服务体系,打造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质强能区域样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促进农民合作经营,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健全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在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培育从事农业生产和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系我国农业现代化的重大战略,目标是推动真正能带动农户增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则是为广大农户提供便捷高效的社会化服务,由此解决“谁来种地”和“怎样种好地”的问题。
近年来,青岛加大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力度,市级财政统筹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农村综合改革等资金,并通过农业社会化服务、秸秆综合利用、绿色高质高效等资金项目倾斜,不断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一个又一个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奋楫现代农业,取得了积极成效。
“体系化”节本增收
无论何时,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始终是“头等大事”。因此,面对“大国小农”的基本农情和城镇化进程,“谁来种地”是中国农业发展要解决的时代之问。
在7月24日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上,农业农村部党组书记韩俊讲述了这样一个实例:河北一位74岁的农村老太史胜彩,家里有6亩地,所有环节都是请人帮着种,搞托管服务,一年下来,一亩地托管比出租多赚200元钱。“一个74岁的老太太,都可以在现代这种社会化服务体系下,把自家的地种好。”韩俊如是说。
于是,一种“解题思路”跃然纸上: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以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承担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多是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往,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多服务于本社流转或自有的土地,如今,伴随着“史胜彩”们需求的增多,为小农户、合作社等提供全链条服务或种植、植保、收获等关键环节的服务,已成为趋势。
之所以会受到广大小农户和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的认可,是因为社会化服务的关键在于,其能够通过生产资料的集聚、生产技术的集成和先进装备的应用,实现“节本增收”。
“我们刚结束玉米植保服务环节,服务面积达到3万亩。”位于莱西市的青岛金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可以为农户提供“耕、种、管、收、烘、储、售”等于一体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总经理张荷告诉记者,企业为莱西、即墨、平度等地130余家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提供社会化服务,服务面积超过10万亩。服务过程中,建立了集农资供应、农技服务、技术研发、农产品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服务体系,实现了农业生产全链条机械化、智能化和标准化。
比如,全托服务模式是为农民提供种子、肥料、农药、农业机械等农资产品打包服务,以及从种植到收获的全程机械化服务和生长全程植保服务的模式。农资按照集采价格给予农户以降低成本,农业机械实现从种到收的全覆盖以提升产量,各种物化成本大幅下降,一年按小麦、玉米两季算,每亩节约成本近200元;同时,通过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生产管理,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提升了粮食品质,每亩增产10%以上,每亩增产增加收入约200元,总体算下来,每亩节本增收约400元。
值得一提的是,企业在今年建设了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整合原有的农机、农资、烘干存储等各板块,为农户提供全方位、多方案的农事解决方案,提出了帮助农户实现每亩增产一百斤、增收一百元、节约一百元成本“三个一百”的目标。比如,企业在精心挑选优质小麦、玉米种子的同时,与行业领先农机制造商,如潍柴雷沃、山东五征等开展合作,同时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推广应用小麦驱动耙条播机、玉米精量播种机、玉米宽窄行种植方式等创新种植技术,实现产量提升。建立先进的烘干和仓储系统,解决服务对象晾晒和储存粮食的难题,推广产量和回收价格高于普通小麦的优质小麦品种“轮选49”,实现产值提升。同时,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以成本价提供农药、肥料和农机服务,降低采购和作业成本,为农户节约成本。
可以看出,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已具备区域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的雏形。区域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整合资源、优化流程、提供方案,不但为个体种植户提供了全要素解决方案,也完善了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重点打造两个区域中心
发展社会化服务,就要搭建起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四梁八柱”。
《实施方案》提出,将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为依托,紧密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建设区域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和区域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就地就近提供便利服务。
其中,区域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功能是为辖区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企业、种养大户等,提供全过程、全要素、全产业链一体化服务,内容包括财务管理、金融贷款、农业保险、农业技术、信息宣传、市场营销等,降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理和运营成本,提高运营质量。区域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的功能是以粮油等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服务为重点,集成式提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科技推广应用、农业数字化智能化管理等综合农事服务解决方案;突出全程机械化服务核心功能,原则上具有机械作业、农技服务、农机维修、农民培训、数字农业等5项以上服务功能,因地制宜拓展烘干加工、农资配送、农产品营销、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理、农事研学等专业服务功能。
可以看出,这两类区域服务中心各有侧重。区域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中心旨在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更加贯通流畅。通过中心发挥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联农带农服务功能,扶持壮大一批具有一定能力、可提供有效稳定服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加快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农机是需求度高和社会化服务成熟度较高的板块,因此,《实施方案》提出支持具备全程机械化作业服务能力的农民合作社或社会化服务组织改造提升,鼓励建成区域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
值得一提的是区域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这个概念比较新,可以理解为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提供专业服务的机构,并将服务延伸至其身边。
比如,随着观念更新和现实需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对于财务、人员管理等方面的需求较高。“我们合作社工作人员的水平还是相对不足,有时候分红啥的算不明白。”一位合作社负责人告诉记者,如果有更为专业的服务指导其运营管理,合作社发展将更加迅速。这恰恰是区域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将要提供的重点服务,旨在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管理和经营更具专业性和现代性,助力其发展壮大。与此同时,贷款、保险等服务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较为高频的需求,中心成立后,将引导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设立服务窗口,提供金融政策咨询、融资需求收集、金融辅导等服务,实现服务的就近就便办理。
“培优育强”两类重点主体
在青岛,也有不少如史胜彩一般,通过土地托管脱离了繁重种植劳作且实现稳定收入的种植户。“我今年已经70多岁了,现在我的26亩地都已经托管给合作社。托管的费用是每亩不到1300元,但是收入能达到每亩2000多元,挣钱不说,我还没心事。”平度南村镇桑园村村民马春秀如是说。
为马春秀提供托管服务的,是平度华强农机合作社。合作社理事长王玉芹是当地著名的种粮大户,依托流转的土地和长年购置的农机成立了合作社,为村民提供从种到收全环节托管。全程托管成规模、省成本、效益高,为村民增加了收入,受到村民的普遍欢迎,如今她的服务对象遍及周边2000多户村民。
数据显示,全国小农户总数约占农业经营户总数的98%,经营全国耕地面积近七成。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小农户在农业现代化道路上赶上来、共同富裕,就要注重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大力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提升小农户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扶持小农户拓展增收空间,通过主体联农、服务带农,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近年来,青岛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优势凸显,服务能力持续增强,发展活力加速释放。截至目前,青岛纳入农业农村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的家庭农场数量达到4.3万家,比2020年增长95%;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达到1.6万家,比2019年底增加了近2000家;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4000余家,建立镇级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50多个,实现了农业镇全覆盖。
可以看出,经过多年培育发展,青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总量已经不少,在保障粮食安全、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民致富增收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们也应看到,这些主体仍处于成长期,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总体上单体规模偏小、实力偏弱,全产业链收益能力较低。
业内人士指出,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是提高农业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的要求,也是促使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发展水平相适应,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好地”现实问题的必然选择。
夯实基础、促进提升,《实施方案》提出重点培育100个农民合作社和100个家庭农场,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更强更优。
将突出示范引领作用。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开展粮油等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技术集成和推广应用,通过“生产+服务”提高大田技术到位率。鼓励带头发展智慧农业,提高劳动生产率、资源利用率和土地产出率。依托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
培育过程中,重点聚焦推动规范提升。推广使用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软件,提供农民合作社委托代理记账服务,引导家庭农场应用信息化财务记账工具,规范记录收支、库存等,增强成本核算意识。实行家庭农场“一码通”管理服务制度,推进家庭农场生产、管理、征信全程用码,提升市场公信力。引导农民合作社按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按时完成年度报告并公示。
注重促进融合发展,进一步做强做优。支持有条件的小农户适度扩大经营规模,成长为规模适度、生产集约、发展绿色、效益良好的家庭农场。引导家庭农场根据产业特点和自身经营管理能力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现最佳规模效益。支持以家庭农场为主要成员组建农民合作社,发挥家庭农场生产主体作用和农民合作社组织平台功能,提高统一经营组织化程度。鼓励农民合作社办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提高经营效益。支持农民合作社依法自愿合并,形成规模优势。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起成立行业协会,组建行业联盟,实行行业自律,统一标准和品牌服务,增强市场议价能力。
在此基础上,重视强化联农带农这一关键目标。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带动能力,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模式,带动小农户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和发展水平。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强化成员管理,通过盈余返还、订单带动、吸纳就业等方式与小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