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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种业转型升级注入资本活力 时间:2016/5/30 10:53:32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种业是农业现代化的核心和关键,发展现代种业要汇聚企业、政府、科技和资本等各方力量,尤其要为种子企业插上资本的翅膀。

  近日,农业部副部长余欣荣在京主持召开“以资本为动力加速种业转型升级”座谈会,邀请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资委、证监会等部门有关同志参加,听取了隆平高科、中种集团、垦丰种业、荃银高科等龙头种企主要负责人对上市融资、兼并重组、做大做强的意见建议,共同研究资本助力种业发展相关政策。

  种业与资本的结合有哪些具体诉求?面临哪些障碍?又该如何破解?本报记者采访了十余家种业企业负责人,以专题报道形式推出,供读者及有关部门参考。

  资本与种业的结合,着力点应更多地放在做强种业上,放在种业龙头企业上。

  ——中信现代农业投资公司总经理毛长青

  借力资本打造种业航母

  资本是现代社会生产要素中最活跃的部分,它带给企业的不仅仅是金钱,更多的还有资本市场对企业管理的规范化。发展现代种业,资本不可或缺。

  资本与种业的结合,着力点应更多地放在做强种业上,放在种业龙头企业上。资本的使用上不能撒胡椒面,应鼓励有核心竞争力的种企到资本市场上市融资。

  资本与种企的结合,应主要用于兼并重组和海外合作上。民族种业发展到当前阶段,已经到了整合期,需要种业航母的出现。中信现代农业成为隆平高科第一大股东之后,也是沿着这样的思路在做的。

  对加速资本与种企的结合,我有3个建议:一是希望证监会在审核企业兼并重组过程中,开辟一个针对种业的绿色通道,简化审批过程。二是考虑到种业的行业特殊性,建议证监会三个审核委员会中增加农业专家。三是理解种企在信息披露方面的特殊性。

  淡化短期的利润指标要求,强化科研创新等方面的成长性、领先性指标要求。

  ——中种集团副总经理田冰川

  推动科企在股权层面合作

  发展现代种业,重点是发展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各项指标显示,近几年民族种业发展迅速。产业演进到当前阶段,确实需要资本的力量、资本的手段来进一步推动转型升级。

  农作物种业是基础性、战略性核心产业,生物育种又是战略新兴产业,具有投入大,周期长,利润率较高等行业属性和特点。考虑到种业的产业定位和市场性、公益性特征,建议政策上支持种业企业,尤其是科技型生物育种企业在资本市场优先排队上市;在可能的情况下,淡化短期的利润指标要求,强化科研创新等方面的成长性、领先性指标要求,以更符合现代种业的产业特征。

  当前,国际种业巨头间的并购重组正在深刻地改变行业竞争格局,这些重组主要通过资本市场完成。对民族种企而言,企业间的兼并重组需要充分借助资本的力量、市场的力量。

  我的另一个建议是通过体制机制创新,解决科企间深层合作所面临的问题。在科研单位权益改革的基础上,能否再进一步,通过权益的资本化,以托管或者共投共管的方式,实现企业和科研单位在股权层面的更顺畅、更直接合作,值得深入研究。

  支持种业跨区域的兼并重组,包括全国性企业对区域性企业的兼并重组,并将该类重组与各地打造本区域优势龙头企业的举措有机结合起来。

  ——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彭光剑

  以资本为纽带连接科企

  隆平高科1999年成立,2000年上市,2004年成为民营控股上市种业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市场化机制和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优越性。2014年中信集团依据战略发展需求,历时一年多成为隆平高科第一大股东,扛起中国种业发展和整合的大旗,成为上市公司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一面旗帜,缓解了当前我国科研院所占主导地位的整合难题。必须看到,国家不可能将各类型的种子企业全都培育起来,需要将政府的力量与市场的力量结合起来。国家层面有必要集中力量培育的主要是国家级种业公司和部分专业化龙头企业,扶优扶强、做大做强。因此企业兼并重组,主要应以优势龙头企业为主体。

  实施战略性、跨区域性兼并重组给予绿色通道。种业作物品种覆盖广、地域性特征明显,隆平高科靠募集的资金通过内生增长很难达到快速发展,也难以短期内培养出有特色的种业人才。应鼓励龙头企业通过控股、优势科研单位参股的合资公司,或者由龙头企业控股收购优势科研单位所属的科技企业,建立起龙头企业与优势科研单位之间以资本为纽带的持续性战略伙伴关系,发挥龙头企业的产业优势与科研单位的研发育种优势,实现优势互补,大大加强了科研成果的产业化、规模化推广力度,又通过资本纽带反哺科研单位、激励育种专家。大大促进应用型科研人员和相关资源向企业流动,最终将促进企业形成其自主研发能力,提高其科技创新水平。

  种业具备强烈的区域特征,因此极易出现市场分割和区域分割,应积极鼓励和大力支持跨地区兼并重组。为优化产业布局,建议国家大力支持种业跨区域的兼并重组,包括全国性企业对区域性企业的兼并重组,并将该类重组与各地打造本区域优势龙头企业的举措有机结合起来,从而对全国性企业在各区域分支机构的发展壮大给予政策、资金、项目支持。

  加大对种业企业的上市引导。对于部分地区支持种业企业上市的各项优惠政策应与上市种业企业兼并重组一视同仁,避免盲目追求单独上市,而后续发展不足的问题,造成盲目扩张产能和低水平重复建设。

  上市种业企业对已走入资本市场的种子公司实现兼并重组和走出国门的投资合作需要的资金、政策等给予大力支持,加快改变我国种业“散、乱、弱、小”局面,促进我国现代种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有选择性培养几家具有国际种业核心竞争力的现代化种子企业。

  恳请发行股票收购SPT技术资产予以支持,加快审核流程,优先上会安排。

  ——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培劲

  迫切希望收购SPT技术资产

  推进我国种业转型升级必须以资本为动力,依托上市公司加快技术创新和并购重组。

  我国应有几家市值超千亿元的现代种子企业,然而,支撑千亿元市值必须具备3个条件:重大关键技术国际领先并实施专利体系保护;具有先进的商业模式,实现跨界经营;按目前行业市盈率50倍计算,年净利润应达到20亿元以上。对此建议:

  一、证监会在IPO发审和并购重组审核时,将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出具的行业审查意见作为审核依据的重要补充;

  二、目前我国正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在主要农作物的重大育制种技术上开展激烈竞争,因此涉及到研发环节、关键技术、交易细节等方面的信息披露时,应予以适当保护;

  三、建议财政部、农业部探索多渠道的种业扶持资金计划,比如会商保监会,支持保险公司开发种业相关保险产品,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农业的积极性。

  我们恳请中国证监会重组委对海南神农基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收购SPT技术资产予以支持,加快审核流程,优先上会安排。

  SPT技术又称智能不育分子设计育种技术,是将现代生物技术与传统杂交育种方法相结合,有效利用隐形细胞核不育特性进行杂交育制种的全新方法。

  农业部、海南省农业厅以及国家水稻产业体系首席科学家程式华研究员均对杂交水稻新型SPT技术予以认可,认为该技术“可望给主要农作物杂种优势利用带来革命性的技术进步”,“是替代我国现有三系法、两系法杂交水稻育制种技术的重要核心技术体系”。

  目前杜邦先锋等国际巨头的SPT技术研发正在向水稻等主要农作物领域延伸。如果我国民族种业不能利用有限的时间与资源,尽快形成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SPT技术体系,将丧失一次快速赶超发达国家育制种尖端技术的机会。

  目前,神农基因以SPT技术发明人美籍华裔科学家吴永忠为技术核心建立了完善的研发团队和研发平台,同时针对原有技术的优缺点以及专利壁垒,从安全性、高效性和区域性等方面重新设计优化技术路线,以水稻自身的基因突变体库为基础,无需其他动植物的基因介入,完成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体系且更适合中国国情的杂交水稻SPT技术体系的基础构建,并攻克了该技术的核心与重难点工作——基本元件的发掘与创制及元件功能的验证。接下来,海南神农基因公司希望借助资本力量完成SPT技术资产的收购。

  明确央企上市公司在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及食品安全的战略执行主体地位。

  ——中农发集团副董事长包峰

  央企肩负更多发展责任

  对于处于发展初级阶段的中国种业来说,行业发展成熟度低,加上农业企业在财务、税务、法律、内控等方面普遍存在不够规范和健全的问题,直接IPO门槛太高,难度较大。然而,试想如果有更多种子企业通过IPO或者转板实现上市,想必会吸引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种业发展。因此,我国种业企业迫切需要政策倾斜来做强做大。

  对于目前已上市的种业公司,建议通过定向增发等融资活动营造更宽松的政策环境,对其开展兼并重组、科技创新、种业“走出去”、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等,促进其做大做强产业,推动产业升级。

  对于央企上市公司,政策上建议:明确其在引领现代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及食品安全的战略执行主体地位;推进央企涉农企业和业务的整合,以纯农业央企为平台,整合相关农业类业务,完善业务布局;将农业央企作为重点支持的农业“走出去”企业,给予指导和支持。

  同时,通过资本金注入,国家项目资金倾斜等方式,为中央企业做强做大提供资金支持。另外,1999年~2006年,随着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部属企业从各部委脱钩,划归国务院国资委统一管理;地方企业也交由地方国资委管理或改制成民营企业。地方企业从地方政府都能申请到各部委对应的项目,央企主管部门是国资委,各部项目文件也到不了国资委,存在项目申请渠道不畅通的问题。因此,恳请国资委明确央企项目申报程序,各部委的项目对中央企业有专门的申请通道。

  种业是完全竞争性行业,建立适应市场的激励机制,增加企业发展活力,为激发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经济活力和创造力,鼓励种业央企认真研究混合所有制企业的管理方法,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业绩为导向的考核体系和薪酬分配机制;通过制定相关的政策及机制,引导其探索实施股权激励、分红权等市场化激励机制,在工资总额年度上浮指标管控等方面给予更宽松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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